蘇報訊(記者 林琳 通訊員 蘇民)為加強我市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,鼓勵、扶持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,充分發揮其在參與社區治理、開展社區服務、繁榮社區文化、促進社區和諧等方面的作用,近日,市民政局印發了《蘇州市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辦法》,自2022年6月10日起實施。
《辦法》適用于由社區居民、駐區法人和其他組織發起成立,以滿足社區群眾需求為目的,以本社區為主要活動區域,依法開展服務類、公益類或互助類活動,尚不具備法定登記條件,申請納入備案管理的社會組織。
《辦法》將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按照宗旨目的、成員構成、服務對象、活動內容,分為公益慈善類、生活服務類、社區事務類、文體活動類和其他類。
《辦法》規定備案工作由所屬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負責受理審核。鼓勵基礎較好、條件成熟的社區社會組織制訂活動守則或簡易章程,一并備案。發展壯大后,符合法人登記條件的,引導申請登記。鼓勵街道(鎮)依托綜合服務設施和社會工作站,健全社區社會組織孵化機制,建設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等支持平臺,為社區社會組織提供黨建引領、培育孵化、資源鏈接、需求對接、項目策劃、場地支持、資金代管、人員培訓等綜合服務和專業指導。鼓勵在街道(鎮)依法登記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,發揮黨建聯合、陣地聯合、業務聯合和專業聯合作用,聯合業務范圍內的社區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社區服務項目,參與公益創投,帶動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。鼓勵社區基金(會)等社會力量為社區社會組織提供資助。
《辦法》自2022年6月10日起實施,實施前已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,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,按照本《辦法》要求,更新完善備案信息。